怀孕后首次产检建议在孕6-8周进行,后续产检频率根据孕周分为孕早期每月1次、孕中期每2周1次、孕晚期每周1次,实际时间受到胎儿发育情况、孕妇基础疾病、孕期并发症、医生建议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孕6-8周需进行B超确认宫内妊娠及胎心,同时筛查甲状腺功能、血常规等基础项目。若出现严重孕吐或出血需提前就医。
孕16-20周需完成唐氏筛查和大排畸超声,监测血压和血糖变化。此阶段每2周检查1次,重点排除妊娠期高血压和糖尿病。
孕28周后每周需胎心监护,评估胎儿体位和羊水量。36周起增加产道检查,为分娩做准备。
存在多胎妊娠、前置胎盘等特殊情况时,需根据医嘱增加检查频次,必要时住院监测。
孕期保持均衡饮食和适度运动,按时记录胎动变化,出现腹痛、阴道流血或胎动异常应立即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