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近亲性行为而孕之子不健康
远古时期的性关系是杂乱的,如前文所述的“伏羲与女娲”及“圣人无父”等传说。这种杂乱的含有血缘亲的性关系,其子女的健康受到了影响,因而又成为性禁忌的重要内容。从文献上看,最早提出反对近亲性行为的,应是在周代。《礼记?昏义》中说:“昏(婚)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是以昏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徵、请期……”,可见这时的婚配已经有了诸多的约束。性行为的目的既是对祖宗的孝敬,又是对后代繁衍的寄托,所以“君子重之”,并且,对婚配者的家族、姓名、结婚日期以及吉凶征兆等皆列入婚礼内容。同时明确提出“取妻不同姓”(《礼记?昏义》),《春秋公羊传记疏》说:“礼不娶同姓,买妾不知其姓则卜之,为同宗共祖乱伦,与禽兽无别。”而《魏书?高祖记》对此作了总结,“淳风行于上古,礼化用乎近叶。是以夏殷不嫌一族之婚,周世始绝同姓之娶”。但这时的同姓不婚只是从伦理的层面上提出来的,而并没有认识到近亲婚配对健康的影响。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中医男科毕焕洲
到了春秋时期,明确提出了近亲结婚会影响子女的健康,《左传?僖公二十三年》记载,郑人叔詹言及“男女同姓,其生不蕃”,《左传?昭公元年》有“内官不及同姓,其生不殖”。而《国语?晋语》中则指出了婚配对子女健康影响的严重性,“娶妻避其同姓,畏乱灾也”,羸弱畸形及弱智已成象“灾难”一样之事。
(2)近亲性行为及性行为过度会影响自身的健康
当时人们认为近亲婚配不仅会影响子女的健康,同时也会影响性行为本人的身体健康。《左传?昭公元年》中提到晋侯生病,多方医治无效,一位谋臣断定是他在后宫中蓄有四个同姓女子引起,是近亲性行为的结果,“内官不及同姓,其生不殖,美先尽矣,则相生疾”。其后又请来一位医生,这位医生认为是性行为过度而引起的,晋侯问:“女不可近乎?”医生回答:“节之!”并分析了其病因病机,“女阴物而晦时,淫则生内热、惑蛊之疾。今君不节、不时,能无及此乎”?认为,性行为过度可以致病,而近亲性行为尤为严重。当然,从今天科学的角度上看,近亲性行为对自身的健康并无影响,若有影响也来自心理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