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皮肤结核
- 作者:朱英斌|发布时间:2012-01-10|浏览量:976次
皮肤结核是结核分枝杆菌直接感染皮肤、黏膜或由于人体内部其他脏器及皮肤深部组织结核病灶中的结核菌经淋巴管或血行播散到皮肤而发生的损害,病程缓慢,可迁延多年。本病的发生和发展与患者的营养状况、卫生条件及机体对结核菌的抵抗力,侵犯细菌的数量等均有关。皮肤结核的治疗原则如下。
一、全身化疗
皮肤结核的化疗,亦遵循肺结核的“早期、规律、全程、联合、适量”化疗原则。任何皮肤结核的治疗,都应是整体治疗,治疗前及治疗中,应仔细寻找其他部位潜在的结核病灶。治疗中,要注意改善病人的健康状况,注意休息,增加营养。化疗药物在其他章节已有详述,在此不再赘述,疗程1年左右。
二、外用药物疗法
1、局部外用抗结核药物:将各种抗结核药物配制成含量不同的软膏,乳膏涂擦于皮损部位,有抗炎、杀菌,抑菌,促进病变组织吸收及愈合创面的作用。常用制剂有5%异烟肼软膏,15%~20%对氨基水杨酸软膏,10%链霉素软膏,10%庆大霉素软膏,1%卡那霉素软膏,10%鱼肝油软膏,0.025%~0.1%维甲酸软膏,每日涂擦2~4次。
2、外用腐蚀性药物:可选用2%焦性没食子软膏,无痛酚液,(晶状酚50.0g、达克罗宁1.0%g、樟脑0.6g、无水酒精5.0g、甘油5.0g),对结核病变组织有破坏作用,先从5%开始,逐渐加大浓度。也可用纯石碳酸、30%~60%三氯醋酸溶液,50%乳酸溶液,涂于增殖性的皮肤损害处进行腐蚀、烧灼,破坏狼疮结节、消除损害,待痂皮脱落后,根据皮损情况可重复治疗。
3、局部病灶注射:用异烟肼加利多卡因病灶周围注射,也常用链霉素0.5~1.0g加1%普鲁卡因5~10ml,根据病情可加醋酸去炎舒松10mg,注射于皮损基底部和其周围,每周1次,6次为一疗程。亦可选用异烟肼,丁胺卡那霉素,10%狼毒液作局部治疗。
4、物理疗法:X线照射可促进结核组织吸收,增殖肥厚的皮损变平,瘢痕软化。紫外线照射,能促进皮损局部血液循环,增强患者的抵抗力,降低对结核菌的易感性。此外,电凝固法、冷冻疗法、激光疗法是利用冰冻或高温毁坏结核组织,而促进组织愈合。
5、外科手术切除:手术切除适用于早期较小的限局孤立的损害,如寻常狼疮、疣状皮肤结核、瘰疬性皮肤结核受累的淋巴结及瘘管,切除范围应略大于皮损及有足够的深度,以免复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