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患病?解脱自己的“唯一”理由
- 作者:孟馥|发布时间:2013-06-20|浏览量:1903次
患病(尤其是患精神疾病),如同一把双韧剑,即可以让人获得某些权利、回避某些压力、免去很多社会责任,但同时也会带来某些限制、失去某些权益、带来更多的问题。上海东方医院临床心理科孟馥
曾经见到一个特别的“病人”。患者因情绪非常不稳定,经常与人发生冲突,殴打丈夫及家人而住院。治疗室里,见到了她和她的丈夫,看上去尽管她的神情中夹杂着很多的不满、怨气和愤怒,但依然是一个容貌较好、头脑清楚、表达清晰的人;前半个小时的访谈中,了解到了她很多生活中的坎坷与不幸:幼年时母亲因病去世,不到三个月父亲娶了继母,从此家中战争不断、无温暖可言;好不容易长大,爱上了长她多岁的男人,希望重新找到一个温暖的家,想不到新婚之初,并未得不到婆家人的认可,还与妯娌拳脚相见,从此,被视其为“危险人物”,使她终日感到背后遭人议论,情绪越来越糟;当听到丈夫说:"如果你再这样下去,我们就离婚"时,又触动了她那根最敏感、最脆弱的神经,治疗室里,她大打出手,对着丈夫劈头盖脸一阵挥舞,随后冲出门去。第二天得知,当晚她就被家人送进了精神科的病房,成为一个需要“监护人”的精神病人.一个幼年时代受创伤,急切地需要爱、温暖、接纳和认可的孩子,也许,她最无法承受的就是再一次被抛弃的感觉,也许,她没有机会学习到用适度的方式宣泄心中的愤怒、失望和无助,只有用这样非理智的方法,她才能获得片刻的心灵释放。记得几年前也见过到一个恋爱遭父母反对而“行为异常”、被送到精神病院的女青年。无论她们是为爱、为自由而战,还是为被认可、被接纳或者为了其他的什么而战,她们都是因为选择了超乎常人的行为方式,而把自己推向了异常的边缘,当她们“发疯”的那一刻,她们获得了解脱和释放,但同时也失去了掌控自己命运的权利。
也曾见过一个女子状告医院:因为她被诊断为精神病,而遭世人鄙视,从而失去了恋爱、就业的机会,而院方的举证也着实符合精神病的诊断标准。事已至此,很难简单地归结为谁之过错,毕竟是她患病在前、医院的诊断在后,而那些条文字目规定的诊断标准又怎能诠释一个人复杂的内心世界?
每天,成千上万病人带着不同的躯体症状穿梭于各大医院之间,一遍又一便、一次又一次地重复各种各样的医学检查和治疗,他们到底需要的是怎样的医学诊治?统计资料表明:在综合医院的门诊中,真正患躯体疾病的患者只占三分之一,另外三分之二是心理的疾病和心身疾病(社会心理因素导致的躯体障碍或躯体疾病导致的心理问题);仅内科门诊当中15%明确诊断的病人与心理障碍有关,40%未明确诊断的患者可能为心理障碍。如此看来,每一个症状的背后都有可能代表一种潜在的内心冲突、都有可能是一种未被满足的心理需要,从这个角度出发,人们是否也可以学习直面冲突,而不仅仅用患病的方式来表达内在的需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