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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元原副主任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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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
科室:
儿童保健门诊
- 生长激素可治疗小于胎龄儿(SGA)的矮小吗? (转载)
- 作者:孔元原|发布时间:2013-05-02|浏览量:579次
生长激素可治疗小于胎龄儿(SGA)的矮小吗?
我们知道,约10%一15%的小于胎龄儿患儿出生后2-3年内不出现充分的出生后追赶生长,这些患儿在儿童期身材矮小,约10%的小于胎龄儿将会成年身材矮小。北京妇产医院儿童保健孔元原
那么,临床上可以用生长激素治疗小于胎龄儿的矮小吗?回答是肯定的。
应用生长激素治疗小于胎龄儿的矮小的至今已有40多年的历史了。2001年,2003年美国药品食品管理局(FDA)和欧洲医药管理局(EMEA)分别正式批准生长激素治疗小于胎龄儿的矮小(见表1)。
表1 生长激素在小于胎龄儿中的应用
|
美国药品食品管理局 |
欧洲医药管理局 |
开始治疗年龄(岁) |
2 |
4 |
开始治疗时的身高标准差积分 |
未提及 |
?2.5 |
治疗前的生长速度 |
无追赶生长 |
小于相应年龄的0个标准差 |
参照父母平均身高 |
未提及 |
身高在父母平均身高减去1个标准差以下 |
生长激素剂量(μg/kg.d) |
70 |
35 |
(引自 J Clin Endocrinol Metab,2007,92: 804?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