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九招破解“看病难”
- 作者:李大治|发布时间:2010-04-03|浏览量:719次
二、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明确各级政府举办公立医院的职责(中央和省级人民政府负责举办承担疑难、危重病症诊治,医学科研和教学综合功能的国家级或省级医学中心,县级人民政府主要举办县级公立医院,其他公立医院均由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举办),积极探索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逐步实现公立医院统一管理,建立协调、统一、高效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福建省第二人民医院中西医结合呼吸内科李大治
三、改革公立医院法人治理机制,明确政府办医主体,科学界定所有者和管理者责权,探索建立以理事会等为核心的多种形式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制定公立医院院长任职资格、选拔任用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探索建立医院院长激励约束机制;
四、改革公立医院内部运行机制,完善医院内部决策执行机制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深化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分配激励机制;
五、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合理调整医药价格,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加大政府投入,对公立医院由此而减少的合理收入,采取增设药事服务费、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等措施,通过医疗保障基金支付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予以补偿,药事服务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报销范围,实现由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补偿,完善医疗保障支付制度;
六、加强公立医院管理,确保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改善医院服务;
七、改革公立医院监管机制,加强公立医院医疗服务安全质量监管和经济运行监管,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对公立医院的监督作用;
八、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经费保障机制,完善编制管理、岗位设置、人员聘用和工资保障等人事保障机制和其他相关政策;
九、加快推进多元化办医格局,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院。非公立医院在医保定点、科研立项、职称评定、继续教育等方面,与公立医院享有同等待遇,在服务准入、监督管理等方面一视同仁。
建立医患纠纷第三方协调机制
为严厉打击“医闹”行为,解决医患纠纷,《指导意见》提出了建立医患纠纷第三方协调机制,发展医疗意外伤害保险和医疗责任保险的新举措。
医患纠纷第三方协调机制为医患双方搭建起一个中立、公正的沟通协商平台,在医患双方之间建立一个缓冲地带,避免了纠纷的激化升级。
中国保监会有关负责人则指出,建立医疗责任保险机制,可以将人民调解的赔付责任落到实处,提高人民调解的效果和成功率。
在16个城市试点
根据安排,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将从今年开始推进,按照先行试点、逐步推开的原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别选择1个~2个城市(城区)作为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国家在各地试点城市范围内,选出16个有代表性的城市,作为国家联系指导的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据了解,此次确定的16个国家试点城市分别是:东部6个,包括辽宁鞍山、上海、江苏镇江、福建厦门、山东潍坊、广东深圳;中部6个,包括黑龙江七台河、安徽芜湖和马鞍山、河南洛阳、湖北鄂州、湖南株洲;西部4个,包括贵州遵义、云南昆明、陕西宝鸡、青海西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