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妇一般产后3-5天可以适量吃水果,具体时间与分娩方式、胃肠功能恢复、伤口愈合情况、个体差异等因素有关。
1、
分娩方式:
顺产产妇若无会阴裂伤,产后24小时可尝试温性水果;剖宫产产妇需待排气后2-3天再食用。
2、胃肠功能:
待肠鸣音恢复、无腹胀呕吐后,可从苹果泥等易消化水果开始尝试。
3、伤口恢复:
会阴侧切或剖宫产伤口未愈合前,应避免进食寒凉水果刺激子宫收缩。
4、哺乳需求:
哺乳期宜选择低致敏性水果如香蕉、苹果,避免过量摄入影响乳汁成分。
初期建议将水果加热至温热,选择去皮去籽的果肉少量多次食用,观察母婴无不适反应后可逐渐增加种类与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