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主要分为早产儿原发性呼吸窘迫综合征、晚发型呼吸窘迫综合征、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继发型、遗传性表面活性物质缺乏综合征四种类型。
1、早产儿原发性因肺表面活性物质不足导致,多见于胎龄小于35周的早产儿,表现为生后6小时内进行性呼吸困难,需给予外源性肺表面活性物质替代治疗。
2、晚发型多发生于足月或近足月儿,与感染、窒息等因素相关,起病时间较晚但进展迅速,需针对病因进行抗感染或呼吸支持治疗。
3、继发型由严重肺炎、胎粪吸入等疾病继发肺损伤所致,存在明确的原发疾病史,治疗需兼顾原发病和呼吸功能维护。
4、遗传型与ABCA3、SFTPB等基因突变相关,表现为家族性发病和反复呼吸衰竭,需长期补充肺表面活性物质及基因检测确诊。
新生儿出现呼吸急促、呻吟等症状时需立即就医,喂养时注意少量多次避免呛奶,维持适宜温湿度环境有助于呼吸道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