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6个月时终止妊娠属于晚期引产,需严格评估医学指征并经专业医生操作。我国法律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选择或其他非医学指征的晚期引产。
1、医学指征:当胎儿存在致死性畸形、严重染色体异常,或孕妇患有妊娠期高血压、前置胎盘出血等危及生命的疾病时,经产科专家评估后可考虑引产。
2、手术风险:孕中期引产可能导致大出血、感染、子宫损伤等并发症,需在具备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进行,术后需密切监测产妇生命体征。
3、心理干预:引产决策可能引发焦虑抑郁等心理问题,建议家属陪同并寻求心理咨询支持,必要时可进行专业心理疏导。
4、法律规范:根据《母婴保健法》规定,孕14周以上终止妊娠需提供医学证明,28周后原则上禁止非治疗性引产,特殊情况需经伦理委员会审批。
建议孕妇定期产检,出现异常情况及时与主治医生沟通,所有医疗决策应以保障母婴安全为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