胆管结石一般建议每3-6个月复查一次,实际复查间隔需根据结石大小、症状变化、肝功能指标及是否接受过手术等因素调整。
1、结石大小直径小于5毫米的无症状结石可延长至6-12个月复查,较大结石或生长较快的结石需缩短至3个月复查。
2、症状变化出现黄疸、发热或腹痛等症状时应立即复查,无症状者可按原计划随访。
3、肝功能指标碱性磷酸酶或胆红素持续升高者需每1-3个月复查超声,指标稳定者可适当延长间隔。
4、术后随访接受ERCP取石或胆管探查术后1个月内需复查MRCP,之后根据情况每3-6个月随访。
日常需低脂饮食并避免剧烈运动,若出现皮肤巩膜黄染、陶土样大便等胆道梗阻表现应及时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