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检主要通过产前检查、超声检查、实验室检测、特殊筛查四种方式进行,具体项目根据孕周和个体情况调整。
1、产前检查包括血压、体重、宫高、腹围等基础测量,胎心监护及妇科检查,孕12周前建立孕期保健手册。
2、超声检查孕早期确认胚胎位置,孕11-13周NT检查,孕20-24周大排畸超声,孕晚期评估胎儿发育及羊水情况。
3、实验室检测血常规、尿常规、血型、肝功能等常规项目,孕15-20周唐氏筛查,24-28周妊娠糖尿病筛查。
4、特殊筛查高龄或高危孕妇需进行无创DNA检测,有遗传病史者需做羊水穿刺等产前诊断。
建议从确诊妊娠开始规范产检,孕28周前每4周一次,孕28-36周每2周一次,孕36周后每周一次,出现异常症状需及时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