胆结石患者多数情况下可以母乳喂养,但需根据胆囊炎发作情况、疼痛程度、药物使用类型、婴儿健康状况等因素综合评估。
1、胆囊炎发作急性胆囊炎发作期间可能出现发热或剧烈腹痛,需暂停哺乳并就医,此时可遵医嘱使用头孢曲松、甲硝唑等抗生素治疗期间乳汁需弃用。
2、疼痛程度轻度胆绞痛不影响哺乳,但持续中重度疼痛可能刺激应激激素分泌,建议使用对乙酰氨基酚缓解疼痛,哺乳期安全药物还包括布洛芬。
3、药物影响熊去氧胆酸等溶石药物哺乳期安全性明确,但需避免使用含可待因的止痛药,哺乳期禁用药物还包括喹诺酮类抗生素。
4、婴儿状态早产儿或黄疸婴儿需谨慎评估,母亲若接受造影检查需暂停哺乳24小时,正常足月儿可继续哺乳。
哺乳期胆结石患者应保持低脂饮食,每日饮水超过2000毫升,定期超声监测结石变化,出现持续性右上腹痛或巩膜黄染需立即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