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郁症的诊断需符合持续两周以上的核心症状与附加症状组合,主要有情绪低落、兴趣减退、精力下降、自我否定、躯体不适等表现。诊断标准需满足至少两项核心症状及四项附加症状,并排除躯体疾病或其他精神障碍。
1、情绪低落持续存在的抑郁心境是核心症状,表现为显著而持久的悲伤、空虚或绝望感,每天大部分时间均存在,且不受环境影响。典型患者可能出现晨重夜轻的节律变化,常伴有无法控制的哭泣或情感麻木。
2、兴趣减退对几乎所有活动的兴趣或愉悦感明显减退,包括既往热衷的爱好、社交或性活动。患者可能表现为回避社交、放弃原有爱好,甚至对子女或宠物也失去关心,这种变化需与性格内向明确区分。
3、精力下降持续疲乏感与活动减少是另一核心症状,表现为即使简单如洗漱等日常活动也需极大努力完成。部分患者会描述肢体沉重感,或出现明显的认知功能下降,如注意力涣散、决策困难等表现。
4、自我否定过度或不恰当的自责、无价值感是常见附加症状,可能伴随反复出现的死亡念头。患者常夸大既往微小过失,产生病态罪恶感,严重者可发展出妄想症状,需警惕自杀风险评估。
5、躯体不适非特异性躯体症状在临床中多见,包括失眠或嗜睡、食欲紊乱、不明原因疼痛等。消化系统症状如便秘、心血管症状如心慌较为常见,这类患者常首诊于综合医院非精神科。
抑郁症的诊断需由精神科医生通过临床访谈、量表评估及必要体检综合判断。确诊后建议建立规律作息,保证每日适度日照,进行散步等低强度运动,避免酒精与咖啡因摄入。家属应提供非评判性情感支持,协助记录症状变化,定期陪同复诊调整治疗方案。若出现自杀意念或计划,须立即联系心理危机干预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