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毒治愈标准需满足临床症状消失、血清学检测转阴且随访无复发,具体判定需结合实验室检查与临床表现综合评估。
1、症状消失一期梅毒硬下疳、二期梅毒皮疹等皮损完全消退,神经系统及心血管系统等晚期症状稳定。
2、血清学转阴非特异性抗体试验(如RPR)滴度下降4倍以上或转阴,特异性抗体试验(如TPPA)可能终身阳性但需结合临床。
3、脑脊液正常神经梅毒患者需脑脊液白细胞计数、蛋白含量恢复正常,VDRL试验转阴。
4、随访无复发完成治疗后需定期随访2-3年,每3-6个月复查血清学指标,观察是否出现抗体滴度上升或症状复发。
治疗期间应避免性接触,规律复查并监测药物不良反应,伴侣需同步筛查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