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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连法副主任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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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
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科室:
呼吸内科
- 妊娠合并哮喘的治疗
- 作者:沈连法|发布时间:2011-10-09|浏览量:422次
妊娠合并哮喘约占孕产妇的0.3%-1.3%,哮喘发作,特别是重症哮喘及哮喘持续状态不仅危及孕妇,而且发作时由于母体严重缺氧而产生一些列并发症可造成胎儿宫内乏氧、发育迟缓、窘迫乃至死亡。
治疗支气管哮喘的药物对孕妇和胎儿带来的风险远远小于支气管哮喘未控制对妊娠期母体和胎儿所带来的风险,最好运用吸入制剂,其全身吸收少、起效快并且持续时间与口服制剂一样长。目前临床上常用的平喘药物有吸入型类固醇制剂、β2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吸入类固醇制剂副作用较少,已广泛使用多年,迄今未见致畸的报道,因此,治疗孕期哮喘首选此类药物。除抗生素、吸氧及一般支持治疗外,妊娠前、妊娠期间均规律吸入类固醇制剂及按需使用β2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