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丁胺醇适用证:
用于支气管哮喘或喘息型支气管炎等伴有支气管痉挛的呼吸道病。
用于治疗喘息型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肺气肿引起的支气管痉挛。
不良反应:
(1)较常见的不良反应有:震颤、恶心、心率增快或心搏异常强烈。
(2)较少见的不良反应:头晕、目眩、口咽发干。
(3)逾量中毒的早兆表现:胸痛,头晕,持续严重的头痛,严重高血压,持续恶心、呕吐,持续心率增快或心博强烈,情绪烦躁不安等。
恶心,头痛,肌肉震颤,心悸,血压波动,久用产生耐药性,疗效降低,且可使哮喘加重.
偶见多汗、头晕和手指震颤。剂量较大时可出现心悸和室性期外收缩。
应用过多可加重动脉低氧血症。
禁用或慎用:
(1)对其他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过敏者可能对本品呈交叉过敏。
(2)对抛射氟里昂过敏患者禁用本品雾化剂。
(3)高血压、冠状动脉供血不足、糖尿病、甲状腺机能亢进等患者应慎用。
心功能不全、糖尿病、高血压及甲亢患者慎用。
游离脂肪酸明显升高的患者或血钾下降或严重缺氧患者,发生异位节律及心律失常的机会增大。
妊娠哮喘患者用此药可使子宫松弛,易发生出血。当用此药防止早产时,在有效的剂量下,易使胎儿发生轻度心动过速(每分钟增加20次)。
此药50%由肾排出,如肾功能不全应减少剂量。